为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率,保证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我司根据相关规定,委托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南充分所对顺庆区花市街2号1栋房屋进行公开出租。
(五)出租标的物:花市街2号1栋1-3层,砖混结构,整栋共计三层,第三层楼系简易钢棚。建筑面积约655平方米。
2.承租人可在不改变原有建筑主体结构的前提下依法依规进行装修,进场施工前应向出租人以及相关部门报批,征得出租人以及相关部门同意后方可实施,装修期间对场地内的安全责任负全责。
3.承租人的经营项目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主管部门的规定,不得从事可能对出租人、出租房屋及周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或污染的行业或经营项目。
5.意向承租人应在报名前对租赁标的物实际面积、租赁用途限制等情况进行调查。意向承租人报名则视为其对租赁标的物情况及周边环境情况无异议,愿意以现状承租,不得以此影响本次成交及租赁价格。
6.承租方每半年向出租方支付租金,首期租金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专用账户结算,下半年租金在上半年租期到期20日前向出租人支付。若未按时缴纳,出租方可单方解除租赁关系,并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
10.承租人应于成交次日起 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人签订《租赁合同》,并在签订合同前付清首期租金和履约保证金(首年租金的10%)。
4.价款划转条件: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确认收到应结算的交易价款和服务费用后即划转交易价款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1.意向承租方应承诺,按照出租方规划用途经营,不得经营违法活动,不得将标的物作任何形式的抵押。
3.意向承租方应承诺,租赁期间,服从并遵守出租方对出租资产的管理规定;在合法经营过程中,须做好防火、防盗、消防、安全、环境卫生等相关工作,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及经济与法律责任。
4.意向承租方应承诺,合同履行期内,发生政府征收、拆迁或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造成协议无法履行的,协议终止,承租方须按照出租方通知立即办理搬迁、交接手续,因不可抗力造成的违约行为双方互不追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其他组织。
1.报名地址:意向承租方在电脑浏览器中搜索“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官网()(以下简称“西交所官网”),并在西交所官网搜索栏中搜索本项目。 或直接进入该网址:
2.报名时间:以西交所官网发布的时间为准,意向承租方须在该期限内上传报名资料并递交交易保证金。
4.交易保证金:意向承租方在报名时须缴纳交易保证金15万元,若符合西交所官网对本项目公告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的,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成交后,承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首先冲抵其应向南充分所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直接转为交易价款。其他意向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全额、原渠道、无息退还。